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组织实施、实验室开放计划申报以及实习(实训)计划填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02-25浏览次数:21

校教通〔2025〕8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确保实验教学、实验室开放共享以及实习(实训)等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教学工作组织实施、实验室开放计划申报以及实习(实训)计划填报等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工作组织实施

1.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本学期实验教学的安排,维护保养好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加强实验教学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实验教学过程中师生的人身安全。

2. 各二级学院完成本学院《常州工学院实验教学任务书》(附件1)和《常州工学院实验教学课程表》(附件2)的填报工作,写清楚每次实验课的时间、地点,以及每项实验的性质(验证性、设计型、研究型、创新性等比例),具体实验性质请参照《常州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管理办法》。

3. 经教务处审核后的实验教学任务和课表原则上不再改动,各二级学院应在本学院网站和教学楼橱窗内及时予以公布。若因特殊原因涉及实验课程的调课和停课,请提前3天填写《常州工学院实验课调停课申请单》(附件3)(12份),由实验室主任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后,1份本学院留存,1份提交到教务处实践与劳动教育科。

4. 每次的实验课程,指导老师应在《常州工学院实验教学日志》《常州工学院实验室日常运行记录》等记录本上填写相关实验室运行情况,并在教师签名栏内签字。

5.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常州工学院实验教学任务书》《常州工学院实验教学课程表》的安排实施实验教学。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协同有关部门将采用不定期抽查、期中和期末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听课、问卷调查、师生座谈、查阅“实验教学日志”“实验室日常运行记录”“学生实验报告”“实验室教研记录”等实验教学资料等方法,核定二级学院实验教学任务的开展情况和完成质量。

6. 请各二级学院全面做好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充分传达实验教学开展的各项要求,确保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时的人身安全,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二、实验室开放计划申报

1. 各二级学院需根据本学期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编制和发布《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开放时间安排表》(附件4)。

2. 鼓励师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发综合性、研究性、创新性的开放实验项目,充分利用产业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校企共建实验室的教科研资源开展项目式实践活动。

3. 所有公布的开放实验项目和学生团队自拟的开放实验项目,师生需根据《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开放时间安排表》,填报《常州工学院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5),并到相关实验室进行申请和预约登记。

4. 各二级学院需根据《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开放时间安排表》和《常州工学院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制定实验室开放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填报《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开放教学计划表》(附件6)。

5. 实验室工作人员需做好《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开放使用记录》的填写和《常州工学院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实习(实训)计划填报

1. 各二级学院需尽快落实本学期校内外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具体实施计划,并根据系(部)主任审批后的实习、实训环节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填报《常州工学院实习(实训)计划安排汇总表》(附件7)。

2. 各二级学院教务办负责收集归档上学期校外实习(实训)环节的《常州工学院校外实习教学情况登记表》(附件8),表格需经实习单位确认盖章。

四、时间安排与材料提交

1.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3月21日下班前,将通知中要求的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附件12467,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到教务处实践与劳动教育科,对应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2. 联系人:罗圣、姜媛媛,地址:文新楼306室,电话:88510140(内线:6140), 电子邮箱:jwsj@oa.czu.cn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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