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9-17浏览次数:13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中秋国庆”假期工作安排,现就加强2026“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防控责任意识

各二级学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前及假期期间实验室的规范使用,严格落实检查及值班管理,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宣传,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各专业特点,做好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三、做好“中秋国庆”节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落实假期期间值班及安全责任到人等制度。对照已下发的《实验室安全手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例行检查。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积极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整改的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必须立即暂停使用,待隐患彻底排查整治到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假期期间应做到:切断电器设备设施电源,关好插座、水龙头、阀门,尤其注意负一楼防洪泄洪措施;锁好门、窗、防盗网,做好环境卫生、贵重物品及钥匙等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假期期间需使用实验室的单位,须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能使用。

2. 各二级学院做好假期实验室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掌控实验室的使用情况,严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3. 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进行实验,若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立即向主管领导、实验室管理中心和保卫处报告有关信息。

五、做好中秋国庆节后实验室准备工作

假期结束返校后,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对各实验室以及重点部位涉及设备设施重新启用、通电运行、环境通风、设备归整、实验耗材及实验登记(特别是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保障实验教学的稳定运行。

六、其他事宜

1.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完成后,须填写《“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附件1)。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负责人收集汇总假期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填报《“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开放汇总表(2026年)》(附件2)。

请于923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yaq@oa.czu.cn,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地址:文新楼313室,电话:885101376137)。

2. 假期前学校将对各实验室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xls

附件2:“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开放汇总表(2026年).xls

 

 

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务处

2026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