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沈炎森等2名2026年录取新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告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10-13浏览次数:13

各二级学院、相关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常州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常工政学(2022)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截止2026年10月12日,沈炎森等2名2026年录取新生请假后申请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无正当事由逾期未到校报到。现对沈炎森等2名新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10月19日前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联系人:华老师,联系电话:0519-88510136。

 

附件: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在二级学院

班级

录取专业

1

沈炎森

男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6工管

工程管理

2

张凌皓

男

赫特福德学院

26电H一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H

 


 

教务处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