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04-09-09 浏览次数: 901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江苏省高等教学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4〕22号文)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我院组织2004年教学成果评奖工作,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学院教学成果奖励设奖11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特等奖和一等奖将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申报教学成果奖需提交材料:
    1、常州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格式见附件)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字),由申报人填报并提交书面文本(一式两份)。
    2、其他申报材料(包括教学研究论文、获奖证书影印件,有关方面的评价意见等)两套。
    3、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4、申报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教学成果,需建立专门的申报网站,对反映成果内容和水平的申报材料进行展示。
    上述材料的具体填报要求见苏教高〔2004〕22号文附件五(详见常州工学院教务处网站“部委信息”栏)。各二级学院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教学成果奖推荐材料请于2004年11月1日前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开展教学成果评奖工作对促进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附件:常州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
[URL=http://jwc.czu.cn/UploadFile/cgycgjlbf.doc]全文下载[/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