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3〕18号
关于组织到期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项目包括201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和以前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分为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三类,应该结题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一)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1.《精品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课程建设验收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3.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二)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
1.《重点课程(群)建设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课程建设验收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3.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三)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
1.《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验收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3.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1)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教师备课教案、学生成绩登记表、教学小结表复印件。
(2)双语教材封面、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
(3)双语电子课件的某一章节复印件。
(4)用双语命题的试卷1份。
(5)学生、教师对双语教学的书面评价。
(6)双语教学研究论文等。
(四)教材建设项目
1.《教材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正式出版的教材一本。
(五)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一式三份。
2.《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三份。重点课题不少于5000字、一般课题不少于3000字。
3. 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六)《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四、报送要求
(一)以二级学院(直属学部)为单位,于2013年5月30日-31日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jwjx@oa.czu.cn。联系人:伍婷、孙春;联系电话:85217639(84226)。
(二)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均要求用袋装,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结题鉴定书或验收申请表的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五、有关说明
(一)未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无故不参加验收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二)本次教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和组织。其中,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课题除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项目主持人还需准备汇报式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精品课程建设和重点课程(群)建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天空教室”中课程网络资源的完善与更新。
(四)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力求精炼、简洁并编制目录,采用统一封面样式。
(五)请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部门文件”查阅和下载。
(六)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建设期满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名单
2.《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