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校教通〔2014〕31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根据《常州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10月7日。报名流程见附件。
二、重修缴费
2014年10月7日前,学生将重修课程费用存入本人的银行缴费卡(非一卡通),学校计划财务处将统一扣款。最终报名以扣费成功为准。凡财务处托收未成功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重修组织
(一)组班重修:符合组班条件的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组班重修,上课安排另行通知(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
(二)辅导重修:课程安排及成绩录入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到相关学生。
四、重修考试
(一)组班重修:通识必修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安排。
(二)辅导重修:考试时间应安排在本学期第16周前,由各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统一组织进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10建一、10建二:重修报名时间和其他年级相同,重修课程教学和考试均由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第十三周。
(二)毕业生返校重修:需重修的学生应填写“毕(结)业生返校重修申请表”,并按学分缴纳重修缴费。重修课程教学和考试均由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第十三周。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网上选课流程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网上选课流程.doc
教务处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