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4-06-05 浏览次数: 664

 

 

校教〔201435

关于组织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现将新增本科专业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申报程序

1.二级学院对拟新增专业进行人才需求调研。

2.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学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评审,校长审批。

5.专门网站提交材料并公示。

6.报省教育厅。

三、时间要求

请于2014620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wjx@oa.czu.cn。联系人:伍婷;联系电话:8521763984226)。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