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4〕57号
关于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情况
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和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进展情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2013-2014年进展情况调查。现将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参考《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2013-2014)内容框架》(附件1),提交卓越计划2013-2014年实施工作进展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
2.请各二级学院填写《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2)》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经费统计表》(附件3)。
3.所有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试点专业都要完成上述各项工作,请于12月26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纸质材料)。联系人:伍婷,电话:85217639,邮箱:jwjx@oa.czu.cn。
4.教务处将于本学期末组织召开我校“卓越计划”交流研讨暨工作推进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各有关二级学院和专业系提前做好部署。
附件: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2013-2014)内容框架
2.《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试用)》
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经费统计表(试用)》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情况调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