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4-12-17 浏览次数: 653

 

校教〔201459

关于做好2015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参加2015年学士学位授权评审的专业:工程管理。

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程序的有关规定,请见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请见附件2。如有新的精神,将另行通知。

三、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评审主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因此送审材料的质量至关重要。请相关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权评审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参评专业顺利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1.参评专业需在201536之前填写完成《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可在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和《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初稿。

2.参评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应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在省内高校聘请3-5名专家进行初审,届时须向专家提供《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和《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自评报告》。本项工作需在2015320之前完成。

3.参评专业应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整改,于20153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具体要求请见附件3

4.参评专业应在2015431日前做好省教育厅来校现场评审考察的准备工作。

四、联系人:伍婷,联系电话:85217639(内线84226),E-mailjwjx@oa.czu.cn

 

附件:1.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程序的有关规定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文件及附件下载.doc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1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评审程序的有关规定

一、评审步骤

1.主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会议评审结果分为“通过”、“待实地评审确定”和“未通过”。

1)会议评审结果为“通过”的申报专业,不再进行实地评审。

2)会议评审结果为“待实地评审确定”的申报专业,还须进行实地评审,待实地评审后确定结果。

3)会议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或实地评审后确定为“未通过”的申报专业,则为审核未通过。责令其整改建设,待次年重新申报(该专业当年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挂靠其他高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进行)。

4)所有“通过”专业,待全部审核工作结束后,统一发文公布。

2. 对申报授权的专业实地评审工作时间为半天,具体程序如下:

1)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专家组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约20分钟)。

4)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约40分钟)。

5)评审组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约30分钟)。

6)评审组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约30分钟)。

二、评审专家组组建

1)评审专家组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与教育教学及管理水平,评审经验丰富、能坚持客观公正的专家组成。

2)会议评审阶段,专家的聘请和评审工作由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安排。

3)实地评审阶段,省学位委员会结合申请高校及其专业实际情况,聘请评审组专家。评审组专家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委托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附件2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满分

一级指标满分

(一)

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方案

1.1 专业建设

专业设置满足社会需要,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能有效指导专业建设;专业建设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4

10

1.2 人才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提高,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执行情况好。

6

(二)

教师队伍

2.1 专业负责人

具有正高职称,学术水平较高。专业负责人无副高或以上职称,评为0分。

6

20

2.2 专业教师配置

专任教师总数满足教学要求,专业核心课程教师≥5人,并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核心课程教师 <4人,评为0分。

4

2.3 专业教师结构

专业师资队伍的专业背景、学历、学缘、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具有研究生或相当学历者的比例≥50%为良好及以上,比例 <30%为不合格,评为0分。

3

2.4 教师教学与科研能力(含教学研究)

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承担一定数量的科研任务,对教学形成良好支撑。

3

2.5 实验教师队伍

实验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满足实验实践教学要求。

4

(三)

教学条件

3.1 专业实验室

专业教学实验室配备完善,设备先进,利用率高,在专业人才培养中能发挥较好作用。

8

20

3.2 专业图书资料

专业图书资料数量充足,种类较全,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6

3.3 实习基地

校内外实习基地完善、稳定,设施满足因材施教的实践教学要求。实习基地数≥5个为良好及以上,实习基地数 <3个为不合格,评为0分。

6

(四)

教学过程

4.1 课程建设

规划科学合理,建设成果显著。

6

20

4.2 教材建设

规划科学合理、有保障,使用一定数量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材。

4

4.3 教学研究与改革

总体思路清晰、有具体计划、配套措施有力,执行良好,教师教研教改积极性高,改革成效显著。

6

4.4 质量监控

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效果显著;质量标准完善、合理,体现学校的水平和地位,执行严格;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完善,运行有效,成效显著。

4

(五)

实践教学

5.1 实验开出率

实验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实验开出率≥95%为良好及以上,实验开出率 <90%为不合格,评为0分。

6

15

5.2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80%为良好及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 <60%为不合格,评为0分。

5

5.3 实习教学

实习教学环节设置科学合理,计划性强,过程管理严格。

4

(六)

毕业设计

(论文)

6.1 基本规范要求

管理规范,要求严格

2

15

6.2 选题

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全面反映培养目标要求,达到综合训练要求。

5

6.3 指导

主要由讲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指导,指导教师数量足,水平较高。

5

6.4 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严格、科学;论文或设计质量好。

3

总分为100分(标注的指标为核心指标)。总评分60, 且核心指标得分≥22分为通过

注:专业图书资料包括文字、光盘、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献资料。

对核心指标3.25.1,文科着重考察核心指标3.2,理工科着重考察核心指标5.1

实验开出率=(实际开出的实验项目数/教学大纲(计划)应开实验项目数)×100%,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率=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数/含有实验的课程总数。

    少数特殊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由现场评审专家具体考察。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3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简况表

1.装订前须将电子文件发至jwjx@oa.czu.cn确认;

2.简况表一式13份。

二、证明材料

1.应包括以下材料(均为复印件):

1)本届本科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

2)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课教师(不含公共课教师)的最后学历或最高学位证书;

3)近4年所获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及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

4)近4年出版专著或教材的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文章首页;

5)目前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批件;

6)与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所签协议;

7)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计划、规范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

2.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如不止一册,各册均需编制目录,且在各册封面上注明“共×册  第×册”。

3.证明材料一式3套。

三、批准设置本专业的文件(复印件):不需装订,一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