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政教〔2014〕19号
关于公布公布土木工程专业“3 + 4”项目
转段条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14〕20号)和《关于继续做好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3〕9号)等精神,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牵头制定了土木工程专业“3+4”项目转段条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正常转段条件
中职阶段学习结束后,学生取得中职阶段的毕业文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转入本科阶段的学习:
(一)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无违纪处分;
(二)身心健康,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三)通过公共英语二级考试(笔试);
(四)中职阶段培养方案内所有课程达到合格标准,专业核心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
(五)获得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初级证书;
(六)获得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以及测量放线工5种职业资格鉴定中级工证书中的一种及以上。
二、破格转段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给予破格转段:
(一)获得本专业主要工种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测量放线工5种职业资格鉴定高级工证书中的一种及以上;
(二)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无违纪处分;
(三)身心健康,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四)所有课程达到合格标准。
三、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常州工学院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抄送:宜兴市教育局,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 |
常州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