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政教〔2014〕3号
关于公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3+2”项目
转段条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12〕5号)和《关于继续做好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3〕9号)等文件精神,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牵头制定了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3+2”项目转段条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高职学习期间没有受过各类处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好的人文素养,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
二、身体条件
具有强健的体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符合国家和常州工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专业条件
1.高职阶段学习期间,培养方案内的各门课程成绩合格,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含3.0);
2.具有良好的外语运用能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55分及以上;
3.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且获得全国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证书;
4.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材料物理检验工(光伏材料)证书(中级工或以上)。
常州工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常州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