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学奖励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03-03 浏览次数: 839

 

校教20154

 

关于申报教学奖励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经研究,学校决定对2014年度取得的教学类成果进行奖励,现将奖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常工政〔201330号)。

二、奖励对象:我校在岗在编人员,且所取得的成果以常州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时间范围:20141120141231期间获得的相关教学成果,以证书(文件)时间为准。

四、报送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认真做好成果奖励申报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于3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和成果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将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到jwjx@oa.cz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教学奖励申报”。联系人:伍婷;联系电话:85217639(内线84226)。

附件: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xls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

  

关于申报教学奖励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