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16〕14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6〕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将用于学历(学位)证书制作及电子注册。请各二级学院对2017届毕业生做好宣传工作,要求全体毕业生务必重视本次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不得无故缺席。未能参加本次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2017届毕业生,须自行前往南京补拍。
二、本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定于2016年4月24日(周日),在本部和新北校区同时进行。各毕业班级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见附件1。
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4〕69号文件精神,本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为每人12元,由学籍管理科代收取,并统一上缴学校计划财务处,再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上缴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请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收齐电子图像信息采集费用,并于2016年4月19日前完成缴费。
缴费一律采用支付宝转账方式,收款人姓名:华婷,支付宝账号:huat107@163.com,手机号:13815019060。请务必在留言中注明班级、缴费人数、未缴费学生姓名。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相关班级导师或辅导员在本班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时间段务必到场,做好组织工作。
2.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注意事项请见附件2。
3.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华婷,联系电话:85217552(内线:83111),联系QQ群号:159920056。
附件1:2017届各毕业班级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表.xls
附件2: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注意事项.doc
教务处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