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省级、校级重点专业(类)建设项目负责人名单的通知
校教通〔2015〕33号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为进一步明确省级、校级重点专业(类)建设项目负责人,更好地推进专业建设项目的实施,确保以优良的成绩通过验收,请相关二级学院结合工作实际于10月13日前将项目负责人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周嘉禾;联系电话:85217639(84226)。
附件:省级、校级重点专业(类)建设项目负责人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9月30日
附件:省级、校级重点专业(类)建设项目负责人名单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