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4-07 浏览次数: 635

 

校教〔201614

 

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

2016年我校机械电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广播电视编导四个专业将接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根据《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56号)精神,为确保增列审核工作顺利实施,现将审核办法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办法

(一)相关专业于2016430日前完成所有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及证明材料。

(二)相关专业于2016425日前向教务处报送810名本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建议名单。

(三)教务处审定专家名单后,每个专业遴选5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拟授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评审。

(四)相关专业于201655日~15日期间组织召开评审会,具体日期与教务处协商后确定。各专家组依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教务处汇总后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五)相关专业于2016520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教务处于2016526日前统一报送至省学位办。

二、实地评审主要程序

(一)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二)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三)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约20分钟。

(四)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约40分钟。

(五)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约30分钟。

(六)专家组向学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约30分钟。

三、结果公布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对学校自行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后,发文公布审核备案结果。对未按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办学情况不能保证学士学位授权质量的专业,将暂停其学士学位授权;经过整改后,由省学位办组织专家重新进行实地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同意授权。

四、材料要求

相关专业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1份及WORD文档。

(二)申报专业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三)《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3份及PDF文档。

(四)《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1份及PDF文档。

(五)专家名单1份及电子稿。

(六)证明材料

1. 应包括以下材料:

1)本届本科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

2)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课教师(不含公共课教师)的最后学历或最高学位证书;

3)近4年所获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及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

4)近4年出版专著或教材的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文章首页;

5)目前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批件;

6)与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所签协议;

7)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计划、规范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

2. 证明材料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如不止一册,各册均需编制目录,且在各册封面上注明“共×册  第×册”;

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周嘉禾,联系电话:85217639(内线84226),E-mailjwjx@oa.czu.cn

 

附件一: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附件二: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附件三: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

附件四:专家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六年四月七日

 附件一: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doc

 附件二: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doc

 附件三: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实地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四:专家名单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