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5〕56号
关于对到期教学类项目进行清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学类项目的管理,提高各类教学项目的完成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经研究,学校决定对到期的各类教学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项目类别:
1.课程建设类项目(含重点课程、精品课程、校企合作课程、双语课程等)
2.教材建设项目
3.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已结题的各类项目(见附件1)请于201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剩余经费的报销手续.逾期未报销的,按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到期未结题的各类项目(见附件2),如需继续研究,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提交延期申请。未办理延期申请或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项目,按撤项处理,剩余经费按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自2016年起,各类项目结题后,项目组应在结题之日起(以学校发文为准)的三个月内完成财务报销手续,逾期未报销的,剩余经费按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相关事宜可咨询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周嘉禾,电话:85217639(内线:84226)。
附件1:到期已结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2:到期未结题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二O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到期已结题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到期未结题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