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和公布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9-28 浏览次数: 691

校教通〔201632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 根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教〔201627号)要求,各学院要制定和公布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以及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本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

二、各二级学院要在2016级新生入学后两周内(20161021之前)在校园网本学院主页上公布本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同时报教务处备案。若选拔考核办法实施后进行了修订,应及时在校园网本学院主页上发布更新,同时报教务处备案更新。

三、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罗艳虹,电话:85217552(内线57552)。

 

         教务处

          201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