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政教〔2016〕27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doc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