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应用化学专业“3+4”项目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组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10-12 浏览次数: 689

                      常工政教〔201632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611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161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常工政〔201497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应用化学专业“3+4”试点项目的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应用化学专业“3+4”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

李文虎(常州工学院)     鹏(常州市教育局)

  员:

王传金(常州工学院)  

刘维俭(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和专业课程协作组。工作组组成如下:

  长:

王传金(常州工学院)     春(常州市教育局)

  员:

潘雪涛(常州工学院)     华(常州工学院)

李俊生(常州工学院)   金卫东(常州工学院)  

  翔(常州工学院)   刘天军(常州工学院)  

陈荣军(常州工学院)   张金涛(常州工学院)

黄小璜(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傅旭红(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宗建成(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凯(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敏(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专业课程协作组组成如下:

  长:

陈荣军(常州工学院)   姚国胜(常州工学院)

张金涛(常州工学院)

  员:

陈建欣(常州工学院)   孙潇楠(常州工学院)

吴泽颖(常州工学院)   张震威(常州工学院)

魏雪姣(常州工学院)

宗建成(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凯(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王丽霞(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陈士杰(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常州工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