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级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3+2”项目转段条件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10-12 浏览次数: 646

                       常工政教〔201641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611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161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常工政〔201497号)文件要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牵头制定了2016级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3+2”项目转段条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高职学习期间没有受过各类处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好的人文素养,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

二、身体条件

具有强健的体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符合国家和常州工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专业条件

1.高职阶段学习期间,专业核心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且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具有良好的外语运用能力,通过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B级或口语),且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55分及以上;

3.通过江苏省高校计算机等级一级及以上考试;

4.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维修电工或材料物理检验工(光伏材料)证书(中级工或以上)

5.通过所在高职院校与常州工学院共同组织的资格考核。

四、上述转段条件若与上级文件产生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常州工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