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级财务管理专业“3+4”项目转段条件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10-12 浏览次数: 665

                       常工政教〔201642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611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职〔20161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常工政〔201497号)文件要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牵头制定了2016级财务管理专业“3+4”项目转段条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正常转段条件

中职阶段学习结束后,学生取得中职阶段的毕业文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转入本科阶段的学习:

(一)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无违纪处分;

(二)所有试点项目学生须参加全省对口单招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不低于当年文化课总分的65%

(三)通过公共英语二级考试(笔试);

(四)中职阶段培养方案内所有课程达到合格标准,专业核心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如学生在中职阶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抵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

(五)获得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初级证书;

(六)获得珠算普通四级证书或ERP证书;

(七)身心健康,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二、破格转段条件

学生取得中职阶段的毕业文凭且:

(一)获得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可破格入学;

(二)获得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珠算能手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学生可不受正常转段条件第四条的限制。

三、上述转段条件若与上级文件产生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常州工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