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10-24 浏览次数: 881

校教通〔201638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有关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教〔20145号)相关规定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1028114。报名流程见附件1

二、重修缴费

2016114前,学生需将重修课程费用存入本人的建设银行缴费卡(非一卡通),学校计划财务处将统一扣款(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最终报名以扣费成功为准,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缴费。凡财务处托收未成功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重修组织

1.组班重修:符合组班条件的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组班重修,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到相关学生,上课安排另行通知(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

2.跟班重修与辅导重修:课程安排及成绩录入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到相关学生。

四、重修考试

1.组班重修:通识必修课程重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等重修考试由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安排。

2.跟班重修:参加所跟班级的课程考核。

3.辅导重修:辅导重修的考试由各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4.除跟班重修外,其他重修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本学期第16周前。

五、其他事项

毕业生申请返校重修应填写“毕(结)业生返校重修申请表”,并按学分缴纳重修费用。各二级学院对本次重修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毕业生返校重修课程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111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文件和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送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重修课程的教学和考试均由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第15周。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网上选课流程新.doc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生返校重修课程情况汇总表新.xls

 

                                            教 务 处    

                                             201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