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6〕57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现将《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存档的基本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存档的基本要求.doc
教务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