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17〕1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补办、换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第4周周五(3月31日)。
二、办理对象:符合优惠卡补办条件、但入学当年未能按规定及时办理的在校生,以及优惠卡损坏的在校生。
三、办理方式: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在规定时限到学籍管理科(行政管理中心303室)办理。
四、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全体在校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需要,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凡未能在规定时限办理的,须待学校规定的优惠卡补办、换卡受理时间方能补办。规定时限之外,原则上不予受理。
五、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罗艳虹,联系电话:85217552(内线:57552)。
教务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