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7-05-10 浏览次数: 851

  

常工政教〔201713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教〔201627号)(以下简称转专业管理办法)中之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有转专业意向,且满足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之规定的2016级在校学生。

二、转专业计划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资源以及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在不新增班级且每班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的前提下,拟定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数,填写《常州工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附件1),于第十二周周五(526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教务处汇总各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报学校审定后,于第十五周周五(616日)前向全校公布。

三、学生申请与材料真实性审核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第十六周周五(623日)前向本人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2)。

2.《常州工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含平均学分绩点)。

3. 若有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者,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第十七周周五(63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返还学生。

(三)申请材料真实、所在二级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于第十八周周三(75日)前,将《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相关申请材料递交至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逾期视为放弃。

四、选拔考核与结果公布

(一)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依据本学院制定公布的选拔考核办法,结合学校公布的接收转专业计划,组织选拔考核,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特长、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优先以及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进行。

(二)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选拔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本学院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731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选拔考核和公示结果,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拟同意接收的,于731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对于不同意接收的,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由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留存。

(四)教务处汇总全校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报学校审定后,于87日前向全校公示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814日前发文公布获批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管理

(一)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转专业手续,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

(二)学生转专业后,课程修读、已修合格课程成绩与学分,由转入二级学院负责审核与认定。

(三)各二级学院收到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转出或转入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文教经管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文教经管类专业,或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不同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应慎重考虑,仔细权衡自己是否具有转入专业的学习能力。

(二)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通知到全体2016级学生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三)学校的转专业计划、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都将在学校主页予以公布与公示。届时,请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生及时登录查看。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教〔201627号)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辽河路校区行政管理中心303室)联系。联系人:罗艳虹,联系电话:85217552(内线:83111),电子邮箱:jwxjb@oa.czu.cn

 

附件:1. 常州工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xls

2.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3.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4.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xls

 

                                      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