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7-11-09 浏览次数: 3436

校教〔201735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为保证201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

1.各专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在全面了解社会需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特点、对照专业标准、坚持本科属性、突出能力培养,完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使人才培养方案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理念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

2.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责任人为专业系主任,二级学院审核人为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

3.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均应经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并通过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后,方可送交教务处。同时,应邀请用人单位代表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论证工作。相关调研、论证、审核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4.数学类、人文基础类、外语(必修)类、计算机类、物理类课程实施分类教学,各专业可根据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的附表中选择合适的课程。

5.设置“机械制图”“工程绘图”“金工实习”“电工实习”“电子实习”等教学环节的专业,应当与开课学院商定学时数(或周数)、开课学期与周次,以避免此类教学环节集中安排在某一学期或某几周的情况。

6.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电子版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的“培养方案模板”中下载。

7.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其他要求,请查阅《关于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常工政〔2017159号)。

二、进程安排

1.2018110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201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初稿制订以及相关论证工作,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送交教务处。

2.201839日前,教务处组织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3.201846日前,二级学院完成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工作,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提交形式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

4.201861日前,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完成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配套的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的编写,并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等教学文件与资料在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网站发布。

5. 20181012日前,教务处将全校201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印成册。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阶段进度安排开展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模版.doc

                              教务处

                                  20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