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19〕11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部,有关部门:
由于学校教务系统全面升级,经研究,对学分认定工作做出如下补充说明:
1.学生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有符合学分认定条件的情况,可按照《常州工学院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常工政教〔2016〕25号)规定在教务系统申请学分认定。(具体流程见附件1、2)
2.请各二级学院(体育部)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学分认定审核工作。
附件1:学分认定(升级)申请.docx
附件2:校内课程替代申请.docx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