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补充规定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9-04-12 浏览次数: 1766

校教〔20198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依据《关于制(修)订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常工政〔2017159号)精神,对制订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基本原则

1.树立产教融合的理念。将产教融合为载体的教学改革理念和方法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鼓励校企合作制定企业培养计划,开发产教融合型课程,确保每个学生每年都有机会参与企业学习,系统性地开展校企合作,真正体现校企协同育人。

2.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以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提升为重点,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鼓励各专业开设专业类创新创业课程和实践环节,建成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系统全面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3.树立教育国际化的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的不断发展,引进国外先进的专业技术知识、教育教学方法和优质课程资源,加强课程国际化的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本科人才。

4.树立大实践观的理念。深刻认识实践教学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加强课内外、校内外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利用,设置科学合理的实践类课程,建立从学科基本素养、专业基本素质、工程文化素养、专业综合实践能力到职业适应能力的渐进式课内外实践教学体系。

二、培养目标制订要求

专业要有明确精准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例如培养某一领域的应用型工程师还是其他具体人才类型】,并在深入调研区域产业、尤其是常州地区相关产业及其细分技术领域的基础上,形成具有区域行业特征的专业特色。参考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相关认证标准,专业要有能够支撑培养目标达成的描述清晰的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

三、课程设置要求

1.设置产教融合型课程

1)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设置一定比例的产教融合型课程,工科类专业产教融合型课程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学分的10%,其他专业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但原则上应不低于总学分的5%,以上比例均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学分。

2)产教融合型课程指校企共同开发的课程、企业导师参与授课的课程、教学地点包含企业现场的课程等,产教融合型课程在课程名称后加字母Q区分,如“文化产业综合实训(Q)”。

3)制订企业培养计划,包括企业课程实施计划、企业课程实施周历以及资源条件与保障等内容,具体格式可参考【附件】。

2.设置分类分层的创新创业类课程

1)通过实施“2+2”创新创业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即培养方案中包含2个创新创业类通识选修课程学分和2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2)创新创业通识课程由各专业在通识选修模块中开设,学生主要在1-2年级完成。创新创业实践学分通过专题教学环节完成,学生主要通过学科竞赛获奖、主持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等实践环节获得。

3.设置特色课程

1)鼓励各专业设置4个学分以上的大学分专业综合类特色课程,综合2门以上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由校企共同开发教材(教学内容、讲义等)并实施,培养学生知识的综合与运用能力。

2)对于已有特色课程的专业,根据行业需求变化调整、补充课程内容,开展全英文或双语课程建设,原则上每个专业应开设1-2门全英文或双语特色课程。

4.整合实践类课程

1)为提高集中实践性环节的教学效果,在满足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前提下,系统整合实习实践类课程,淘汰教学内容陈旧、学习效果不明显的课程,根据学生成长规律,科学设置能力递进的实践类课程。

2)各专业设置工程实践、项目实训、社会实践等集中实践性课程,不低于2学分,在校外基地或校内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开展教学,并由企业导师参与指导,培养学生的工程素养和实践能力。

3)建议适当缩减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可调整为14学分左右,其他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学分可调整为8学分左右,且坚持真题真做,以产品设计开发或专题调研等形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充分重视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培养方案,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把关。

2.各专业应成立培养方案编制小组,其中至少要有2位校外行业、企业专家。培养方案需经所在专业全体教师讨论。

3.各二级学院应结合本次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认真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思想大讨论,进行充分的调研,大力推进课程体系改革和教学内容的重组、整合。

4.各专业要开展针对性强的行业人才需求调查,并和同类院校进行比较研究,使培养方案真正体现专业特色。

5.各二级学院应组织教授委员会和校内外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和论证,校外行业、企业专家人数至少3位及以上,经院长同意并签字后报教务处。

6.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同步修订课程教学大纲,使课程内容、学时分配更为科学、合理、规范。在教学大纲要特别体现课程对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支撑。

附件:**专业企业培养计划模板.docx

  

教务处            

 20194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