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9年入学新生中做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政策宣传与告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9-08-29 浏览次数: 2264

校教通〔201937

  

各二级学院、各位新同学: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0821号)、《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手册》(高校用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有关政策及其他有关工作事项宣传与告知如下:

一、学年电子注册的目的

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学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实现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学生数据信息库,为用人单位远程招聘提供毕业生在校期间基本信息,为毕业生服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自2007年开始,国家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凡没有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学年电子注册的在校生,其学历证书就不可能获得电子注册,未经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国家不予承认。

二、学年电子注册的对象

学年电子注册的对象为正式录取到我校的本科学生。

三、学年电子注册的内容

学年电子注册的内容包含各年级在校生新学年学籍注册、上一学年学籍变动等情况电子标注。具体包括:

1.学籍状态: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预科转正、休学;

2.学籍变动:跳级、留降级、转学(入、出)、转专业、专升本、复学、休学、保留学籍;

3.学籍注销: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已转段等;

4.学籍记载:辅修专业证书、肄业证书、学习证明。

四、学年电子注册的时间

学年电子注册的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并与上一学年学籍变动等情况一起进行电子标注

如果学生在每年的1030日后仍是“待注册”状态,则此后该学生将不再视为在校生,无法纳入在校生管理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且下一学年注册时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中将再也无法找回该生。

五、学年电子注册的查询

每年11月份,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向学生提供学年电子注册信息查询。

六、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1.各二级学院一定要将本通知精神宣传与告知到每一位入学新生,由每一位学生签字确认(表格见附件),不得由任何其他人代签,并要求每一位学生按照学校的安排及时进行注册。

2.我校自200991日开始,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学籍变动等情况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电子标注。

3《常州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常工政〔2018112号)明确规定,凡因作弊而受处分者,一律不授予其学士学位。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明确每一个班级负责的教师,并于920日前完成对入学新生的宣传告知和每一位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表格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存档,二级学院将签字确认情况汇总书面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学年电子注册政策宣传与告知”学生签名确认表.xls

  

  

                教务处

                                               201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