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落实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主体责任的意见》已经学校研究决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9年6月3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主体责任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江苏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重要环节主体责任,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全面落实学校发展规划,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全面落实学校教学各环节质量主体责任,深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注重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全程性、全员性,建立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实现人才培养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落实、有保障。
第二条组织领导机制
校党政统一领导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决定有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决策教学工作。教务处负责执行学校决策并组织实施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是学院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是教学质量的执行责任人,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院教学质量保障的领导机构,负责执行学校有关决策,指导并组织开展本学院教学工作;各专业系(部)负责人负责本系(部)教学管理工作。
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组织机构有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党委宣传部、人事处、科研处、计划财务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图书馆、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等职能部门,以及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等。
第三条工作职责
1.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定期开展学校学科专业重点发展方向、领域及战略布局等调研、论证,为学校教学工作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审议决定学校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等。
2.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提高各部门服务教学的意识,确保本科教学在学校总体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督促落实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协调、组织教学调研,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3.发展规划办公室。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分阶段、分领域、有重点地开展战略性和前瞻性调查研究,参与学校教学重大规划、重大改革和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和前期论证,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拟定政策和文件,总结和提炼学校长期发展形成的重要办学经验。
4.教务处。按照学校定位和发展目标,组织制定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出台教学管理文件和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落实常规教学监控和开学、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制度,实施教学质量过程管理;制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指导各学院按照规划开展专业建设;组织对教学管理队伍的培训,保证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的正常运行;根据质量监控和评价结果,制定教学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5.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制定校内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组织实施校内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评教工作。组织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及年度教学质量状态数据统计与分析。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开展工作。开展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测理论研究,为学校改进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测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承担有关教学质量评估的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配合教务处开展全校教学秩序和管理工作督查。
6.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学业管理;参与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组织各二级学院在应届毕业生中进行对学校满意度的调查;根据质量监控和评价结果,提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及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进行调控并监督实施;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做好毕业生就业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7.团委。推进以德育为核心、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文体艺术活动、第二课堂建设组织指导等工作,团结教育和服务广大青年学生,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和思想动态。
8.创新创业学院。承担全校创新创业课程,普及创新创业知识,强化创新创业实训,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管理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与平台。
9.其他职能部门
党委宣传部。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提升教学中心地位,树立教学质量意识;进行文明校园和大学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人事处。积极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核定编制与岗位设置,保障师资队伍整体结构合理和生师比的良性发展;根据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对师资队伍建设进行考核和调控。
科研处。按照学校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科学研究规划,加强教学科研研究,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引导教师将科研项目与课堂教学相结合,鼓励和吸引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计划财务处。建立和完善教学经费投入管理制度,确保教学经费投入稳步增长。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建设高水平的校园网络环境,加强多媒体教室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网络运行良好并在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组织对外宣传,开展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多层次的教育合作交流项目,不断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国际化。
图书馆。保障教学图书信息资料的采购、供应及借阅,满足师生教学科研需求;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教学,提升学生的信息获取、加工、筛选和利用能力。
资产管理处。保障各类教学用房、体育场馆供给配置,及时采购并维修各类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和各类设施,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障各类功能教室和教学场所的正常使用,保证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对学校基本建设、立项工程管理等工作进行规划和行政管理,保证学校基本建设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
10.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是学校教学质量责任主体,既是人才培养的实体,又是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的实体。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组织落实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目标和任务,完善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主动开展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积极开展各类评估评建工作。
第四条持续改进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行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为宏观主导,各二级学院为实施主体的两级管理,均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保障体系的计划和要求开展工作。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首先根据保障体系的计划和要求及时开展工作。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综合教学单位日常教学管理、教学评估、领导听课、督导组反馈和学生评教等情况,并进行分析和总结,经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分管领导的审查后,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并持续改进。
第五条检查与考核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主体责任落实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中。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主体责任落实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系(部)、实验室等业务组织考核和个人考核中。
第六条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第七条本意见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和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