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政〔2018〕80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各部门:
《常州工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工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docx
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