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艺术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9-11-08 浏览次数: 2323

常工政教〔2017〕10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教体艺〔2014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对艺术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充分认识艺术教育的重要性。学校艺术教育是实施美育的最主要途径,对于立德树人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艺术教育能够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目标任务中,艺术教育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

2.明确艺术教育的目标和思路。构建有特色的学校艺术教育体系,提升艺术课程教学质量,大力普及艺术活动,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为每个学生创造接受良好艺术教育的条件,努力实现公平、优质、完备的艺术教育,使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水平与教育现代化和素质教育相同步。学校艺术教育要遵循艺术教育的特点与规律,统筹推进,积极探索艺术教育与其他教育活动相结合的途径与方式,合理配置艺术教育资源,建立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破解当前艺术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艺术教育规范科学发展。

3.开齐开足艺术教育课程。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丰富多样的公共艺术课程,供学生选择学习,并纳入学分管理。大力开发具有地域、校本特色的艺术课程,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艺术教育特色。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课程(2个学分)并且通过考核。

4.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以育人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艺术活动,建立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组织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加强省级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定期举办校园艺术节活动(艺术周或艺术月),并逐渐形成特色和传统。

5.加强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公共艺术教师的引进与培养力度,满足艺术课程和艺术活动的需要。实施艺术专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艺术教育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联合和依托各级文联、文艺家协会开展艺术家进校园活动,聘请艺术名家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6.加强艺术教育研究。鼓励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教研活动,设立艺术教育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建成一批公共艺术精品课程,改革创新艺术教育教学方法。定期举办公共艺术课程精品课展示、艺术教育研究论文报告会等活动。

7.加强艺术教育资源建设。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形成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合力。充分利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公共艺术课程资源。引进名校名家网络优质课程,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充分利用校外艺术名家、艺术教育专家资源,举办“艺术名家进校园”活动,举办“艺术教育系列讲座”。鼓励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地方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

8.全方位多渠道开展艺术教育。艺术教育要与相关专业教学有机融合。专业课程的教学要适时、适度渗透美育,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建好“教室”、“社团”、“宿舍”和“网络”四个课堂,充分利用各方面优质资源,多渠道开展艺术教育。

9.加强艺术教育的督导检查。将艺术教育工作纳入综合评价、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检查与评估。将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艺术课程建设、艺术师资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等方面情况。相关部门、二级学院每年需提交相应的年度报告。

10.加强艺术教育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艺术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艺术教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组织和指导开展艺术教学和艺术活动。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教育与人文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负责开出相关艺术课程。教务处负责做好公共艺术网络课程引进的论证和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督导检查和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艺术活动,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应做好学生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11.加大艺术教育的经费投入。建设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艺术活动场馆,为有效开展艺术教学和课外活动提供良好的保障条件。加大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专项课题的资助力度。

12.加大表彰和宣传力度。对艺术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加大对艺术教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全校师生重视、支持艺术教育,为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