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9-12-02 浏览次数: 914

校教201931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学生转专业工作,依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19128号)(以下简称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有转专业意向,且满足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的20182019级在校学生。

二、转专业计划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资源以及毕业生就业等情况,拟定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数,填写《常州工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附件1)。《常州工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学院实施细则、选拔考核办法等于第十五周周一(129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二)教务处汇总各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报学校审定后,于第十五周周五(1213日)前向全校公布。

三、学生申请与材料真实性审核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第十六周周五(1220日)前向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

2.若有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者,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在学生递交的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第十七周周五(1227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返还学生。

(三)申请材料真实、所在二级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于第十九周周三(18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逾期视为放弃。

四、选拔考核与结果公布

(一)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依据本学院制定公布的选拔考核办法,结合学校公布的接收转专业计划,组织选拔考核,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特长、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以及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进行(学生参加选拔考核时,需提供《常州工学院学业成绩表》)。

(二)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选拔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在学生递交的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225日前将《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拟同意接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科。对于不同意接收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留存。选拔考核结果由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及时反馈至学生本人。

(三)教务处汇总全校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报学校审批后,于228日前向全校公示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36日前发文公布获批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管理

(一)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转专业手续,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

(二)学生转专业后,课程修读、已修合格课程成绩与学分,由转入二级学院负责审核与认定。

(三)各二级学院收到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转出或转入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文教经管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文教经管类专业,或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不同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应慎重考虑,仔细权衡自己是否具有转入专业的学习能力。

(二)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通知到全体20182019级学生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三)学校转专业计划、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都将在学校主页予以公布与公示。届时,请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生及时自行登录查看。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19128号)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联系人:华婷,联系电话:88510136(内线:6136)。

 件1:常州工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xls

 附件2: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 2019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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