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19﹞7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7〕6号)要求,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现就我校《2019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根据学校本年度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情况反馈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逐项核对并填写《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1)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
各二级学院要继续强化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填报报告,实事求是反映二级学院教学实验室每年基本建设和改进情况。报告格式请参照模板(附件3、附件4),报告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12月29日前,将填报完成的(附件1~4)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sj@oa.czu.cn。
联系人:俞霖;联系电话:88510140(内线:6140)。
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doc
附件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
附件3.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4.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教务处保卫处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