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0-04-30 浏览次数: 1056

校教〔202018

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函》(苏教评院〔20208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年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我校2020年参加新设专业评估的专业为“飞行器制造工程”、“交通运输”和“应用统计学”。

二、评估程序

1.专业自评。请有关二级学院成立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在94日前,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苏教高(201617号)(附件1)要求,及时组织参评专业开展自评工作,按时完成《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2),并填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附件3)。

2.学校评估。学校组织专家在911日前对参评专业进行评估,参评专业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3.省教育评估院评审。参评专业需在918日前完成《自评报告》的系统上传和基本状态数据的在线填报,后续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工作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三、材料报送

请参评的3个专业于94日前将自评材料纸质版(《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5份、《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5份、支撑材料1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07室),同时将自评报告、状态数据表的电子版发送至jwjx@oa.czu.cn

联系人:常睿;联系电话:88510135(内线:6135)。

附件:

1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苏教高(2016)17号).doc

2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doc

3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doc

4 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函(苏教评院〔2020〕8号).pdf

  

教务处

2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