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0-10-06 浏览次数: 1940

校教通〔20204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学分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常工政教〔20199)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学分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的面向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赴国内其他高校或国(境)外高校研修结束返校后,或由于退伍复学、转学、转专业、转级、复学等学籍异动以及素质拓展等原因,可申请相关学分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时间及程序

(一)本学期第5-6周,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相关的学分认定,学分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并保证其真实性。(证明材料包括校外课程研修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退伍军人证、素质拓展类的相关证书或文件原件等)

(二)第7-8周,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专业系主任和教学院长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学生的学分认定申请进行审核。各专业系主任负责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三)第9-10周,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批。

三、相关说明

  (一)有关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请详见《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学分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附件1),关于学分认定中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附件2)。具体的操作流程请详见《学分认定(升级)申请(非校内课程)操作流程》(附件3)和《校内课程替代申请操作流程》(附件4)。

  (二)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杨老师。联系电话:88510133(内线6133)。

   学分认定是严肃性较强的一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把关,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分认定审核工作。

  

   件:1 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学分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常工政教[2019]9号.pdf

   附件:2 有关学分认定的补充说明.docx

   附件:3 学分认定申请操作流程.docx

   附件:4 校内课程替代申请操作流程.docx

  

教务处

 2020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