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优秀人才培养方案、实验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评选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0-12-14 浏览次数: 904

校教〔2020〕35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常州工学院基于产教融合的应用型大学建设方案》,认真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要求,大力推进我校基于产教融合的教学改革工程,根据《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教学改革工程实施办法》(常工政〔201961号)、《关于印发产教融合系列文件的通知》(常工政2019105号)和《关于制(修)订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修订)》(常工政〔20196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2020级)、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20年拟评选产教融合示范专业23个、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35个、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35个。

二、评选标准

见附件1

三、评选流程

1.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申报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初选,并填写以下材料:

1)填写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评选表、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评选表、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评选表(见附件2),并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

2)填写“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评选汇总表”(见附件3)。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

教务处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材料进行全面评审,拟定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入选名单。

3.公示

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中有异议的,经核实后如反映情况属实的取消入选资格;无异议的则确定为正式获批名单。

4.发文

四、相关说明

1.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每年评选一次,已获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各二级学院每类项目限申报1个。

3.对获批的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1221日前将评选表3份、支撑材料1份、汇总表1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将评选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jwjx@oa.czu.cn。联系人:常睿,罗圣;联系电话:88510135(内线:6135)。

  

    附件1: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优秀人才培养方案、实验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评选标准.docx

       附件2: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优秀人才培养方案、实验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评选表.docx

       附件3: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优秀人才培养方案、实验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评选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