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会议制度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1-01-18 浏览次数: 1707

教务处会议是贯彻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安排全处工作任务,讨论分析和解决全处工作问题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为了明确会议目的,提高会议效率,充分体现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并有利于沟通情况、协商工作、交流思想、解决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议事机构

根据议事范围和开会目的,教务处设立三类议事机构:处长办公会、处务会和全处会议。

二、会议主持人及参会人员

(一)处长办公会由处长(或由处长委托副处长)召集并主持,副处长、综合科科长参加,亦可根据议题需要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出席。

(二)处务会由处长(或由处长委托副处长)召集并主持,副处长、各科室科长参加,亦可根据议题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出席。

(三)全处会议由处长(或由处长委托副处长)召集并主持,全处人员参加。

三、会议召开时间

(一)处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

(二)处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三)全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四、会议议事内容

(一)处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重要决定和指示,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部署安排学校交办的相关工作;

2.讨论根据规定需提交到校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

3.决定教务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决定全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工作的部署、安排;

5.决定下一年度教务处财务预算;

6.讨论处理有关突发性事件的意见;

7.讨论拟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教务处内部管理制度;

8.研究讨论处内人事安排、工作调整等事宜并做出决定;

9.研究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10.讨论急需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处务会的议事范围:

1.开展各种学习讨论活动;

2.讨论审定以教务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讨论审定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研究制定下一年度教务处财务预算;

4.讨论科室落实工作计划的情况,提出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求和措施;

5.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讨论本处工作人员业务考核及各科室有关工作事宜,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6.讨论决定行政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全处会议的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2.总结或部署工作;

3.讨论涉及全处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五、参会纪律

1.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会的,应事先向综合科请假,并由综合科在会前将请假情况报知处长。

2.会议期间,为了保证会场秩序,与会人员应将手机关闭或设置成静音状态,原则上不能接听电话,与会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离开会场。

3.议事会议开会前,处领导之间,分管处长与相关科室之间要进行充分沟通。

4.议事性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要求充分发表意见,允许保留不同意见,但要服从会议决定。

5.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和工作大局,严守会议秘密。

六、会议记录

教务处会议一般由综合科工作人员或指定其他相关人员负责记录。重要、重大议题要印发教务处会议纪要,以作为会后督查督办的依据。

本办法自2021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