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1-05-25 浏览次数: 1499

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与独立学院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18号)要求,学校将组织2021年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我校2021年参加新设专业评估的专业为“美术学”和“飞行技术”。

二、评估程序

1.专业自评。请有关二级学院成立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苏教高(201617号)(附件1)要求,及时组织参评专业开展自评工作,按时完成《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并填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附件3)(以下简称《基本状态数据表》)。参评专业需在72日前完成《自评报告》的系统上传和基本状态数据的在线填报。

2.省教育评估院评审。后续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工作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三、材料报送

请参评的2个专业于72日前将自评材料纸质版(《自评报告》一式5份、《基本状态数据表》一式5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07室),同时将《自评报告》和《基本状态数据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jx@oa.czu.cn

联系人:常睿、罗圣;联系电话:88510135(内线:6135)。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苏教高(2016)17号).doc

件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doc

件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doc

附件4.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与独立学院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1〕8号).pdf

  

  教务处

                            202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