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1-07-19 浏览次数: 992

校教202131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7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数量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511日至201912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申报全国优秀教材的项目、省级优秀培育教材等不在省重点教材遴选范围内。

(二)立项数量

1.学校立项遴选教材总量为7部。

2.每个教学单位限申报1部。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并推荐到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二、申报要求

1.教材实行单位编写制,教材编写人员须经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并由学校集中向社会公示。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2.申报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3.教材主编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1-11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116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1-21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2-216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材料报送

1.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91017:00前,将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人在职能部门工作的,应到其学科专业所属教学单位申报。如学科专业无法归属到有关单位,可直接报至教务处。

3.所有申报的纸质材料均要求袋装,每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相应的项目申请表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联系人:常睿、罗圣;联系电话:88510135(内线:6135);电子邮箱:jwjx@oa.czu.cn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3. 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附件1-3.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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