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1〕47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对《常州工学院核定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暂行办法》(常工政〔2019〕142号)文件中未涉及到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部分通识必修课程工作量核算
1.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每个自然班按照0.5的系数计算工作量,单独核算。
2.军事理论课程,每个自然班按照1/3的系数计算工作量,单独核算。
二、专题教学工作量核算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形势与政策课程,每个自然班按照0.5的系数计算工作量,单独核算。
2.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按照1个自然班2学时计算工作量,单独核算。
3. “第二课堂”实践课程,按照1个自然班4学时计算工作量,单独核算。
4.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按照1个自然班4学时计算工作量。
教务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