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3-05-06 浏览次数: 268

校实通〔20235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47号)和《全省高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附件1)文件精神和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并落实高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责任制,强化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贮存及转运等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结合学校实际,启动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落实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本年度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全面负责落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面的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3月至5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47号)和《全省高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附件1)文件精神和要求,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措施,发布专项整治通知,将文件精神落实到实处。

(二)二级学院自查阶段(2023510-20日)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全省高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附件1)文件要求,组织对本单位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进行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内部收集流程、分类判定方法、包装标签要求以及相应的台账记录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危险废物暂存、贮存及转运监督等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其中,产业学院实验室由依托二级学院负责危险废物安全风险检查工作。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自查完成后,各二级学院需填写《2023年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附件2),并于52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yaq@oa.czu.cn,纸质版材料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301室。

(三)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3525-31日)

教务处联合后勤管理处、科技处、保卫处及基建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对涉及危险废物的二级学院进行重点检查。

(四)迎接教育厅现场检查阶段(20236-7月)

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进校检查工作,具体检查的实验室由检查组现场抽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整改阶段(20237-9月)

学校对本轮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排查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各过程可能存在的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全面整改。

(六)全面总结(202310-12月)

学校和各二级学院认真检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及整改后保持情况,确保每项问题都已落实整改。同时,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的做法、经验及成效,形成总结报告。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落实各项废弃物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开展。联系人:许鹏;联系电话:88510137(短号6137)。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高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 2023年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台账.docx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