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拟出版省重点教材审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3-05-06 浏览次数: 17

校教〔2023〕22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名单和第九批出版名单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39)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年省重点立项建设教材的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审定对象

2021年立项,2023年拟出(再)版的教材。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审定申请(附件1)纸质版1份。

2.教材样书1套。

3.修订教材提供修订说明纸质版1份,新编教材提供编写说明纸质版1份。

三、组织审定

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整理汇总,进行形式审查。

2.教务处向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省高教学会)报送审定申请相关材料。

3.经省高教学会批准,学校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审定,形成审定意见(每部教材不少于1000字)。审定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至少有4人来自其他单位。

4.审定意见报送省高教学会审核后,省高教学会提供“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统一图标和教材编号。

四、相关说明

1.教材出版时,在封面印制省重点教材统一图标,在扉页或版权页注明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编号:xxxxx)字样。教材出版后,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提交教材样书2套到教务处教材与语言文字科。

2.省高教学会公布审定通过并出版的重点教材名单。未经审定,未印制统一图标和教材编号,出版后未备案,以及出现版权争议的教材,将不予公布。

3.请各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于202362日前将“二、申报材料”中13项报送到教务处教材与语言文字科(辽河路校区行政楼310室)。

4.各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根据教材建设的进度,也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自行开展教材审定工作。自行开展教材审定工作除将“二、申报材料”中13项报送教务处,还需报送省重点教材审定专家建议名单(7-9人)(附件2)纸质版1份,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职称、学科领域、社会兼职、联系方式等。

申报材料对应的电子版材料均发送到电子邮箱jwjc@oa.czu.cn,联系人:罗圣,联系电话:0519-88510141(内线:6141)。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审定申请.docx

附件2:省重点教材审定专家建议名单.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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