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3〕2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常州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常工政教〔2016〕23号)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校教〔2022〕46号)和《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资格审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校教〔2023〕16号)安排,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进入答辩阶段。为保证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检测
为避免学术不端,依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通过查重检测。我校对知网和维普2个系统检测结果均予认可,原则上每位学生可检测2次,检 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必须低于20%方可参加答辩(推优的毕业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必须低于15%)。为使检测系统更准确地提取作者信息,要求检测文件名的格式统一为:“学号-作者姓名-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名称”。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后,各二级学院按专业或班级从论文检测系统导出学生说明书(论文)的《检测文献信息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基本资料予以存档,并将电子汇总表和纸质签字材料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论文答辩
(一)时间安排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2023年5月期间进行,主要安排如下:5月28日前,完成现场答辩;6月1日前,完成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录入。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相关教学秘书应至少在答辩前一周完成系统中答辩分组等信息的录入工作,以保证答辩工作按期进行,并确保系统中各环节工作材料完整无误。
(二)答辩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设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管理工作,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并于5月18日前将答辩工作方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与劳动教育科。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不少于5名成员(包括秘书)。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包括学生陈述论文和答辩评委提问,要求严格答辩环节,保证答辩质量。初次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学院同意申请复检合格后,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二次答辩,具体时间由学院组织安排。
三、其他工作
(一)系统填报
各二级学院需在6月1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所有过程资料的录入,并确保包括毕业论文最终稿在内的所有上传资料准确无误。
(二)材料归档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归档管理,于6月30日前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各项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论文评优和抽检
各二级学院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同时,要兼顾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和抽检工作。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评优与抽检工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常睿、姜媛媛。联系电话:88510140(内线6140),电子邮箱:jwsj@oa.czu.cn。
教务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