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23〕28 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生:
现将2023届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领取流程
1.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至教务处学籍科统一领取证书。请学生联系所在学院,按学院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手续要求领取证书。
2.学生应办清离校手续才能领取证书。领取证书同时,本人应在《202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登记表》相应栏签名确认。证书原则上不得代领。如确需他人代领,代领者必须出示学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要求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字)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领到证书的学生当场核对证书上各项信息。如有问题,必须于领证当天至教务处学籍科(行政管理中心303)核查解决,避免因证书信息错误导致今后在就业、职称晋升、升学等方面的不便。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不能补发原件,只能开具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请各二级学院将《202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登记表》收齐后于6月26日前交学籍科存档。6月26日前未领证书由二级学院安排专人签领保管。
附件:
委托书.doc
教务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