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3-09-21 浏览次数: 13

校实通〔2023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附件1)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2254号文件中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保障假期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就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防控责任意识

各二级学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前及假期实验室的安全使用、检查及值班管理,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工作

各二级学院积极宣传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文件(附件2),防范实验室火灾事故发生,按上级文件精神,不折不扣扎实落实各项工作;同时,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做好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三、做好“中秋·国庆”节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例行检查及值班制度,自查自纠,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求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在检查过程中注意:1)要切断电器设备设施电源;2)要关好插座、水龙头、阀门,尤其注意负一楼水灾排泄的防控措施;3)要锁好门、窗、防盗网,做好环境卫生、贵重物品及钥匙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自查工作完成后,填写《常州工学院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3)。

四、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1.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在放假期间需使用实验室的单位,需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能使用;同时,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负责人需完成《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开放汇总表》(附件4)填报。

2. 各二级学院做好假期实验室值班工作,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掌控实验室的使用情况,严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3. 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进行实验,根据《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校教〔202127号附件四文件(附件5),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立即向主管领导、实验室管理中心和保卫处报告有关信息。

五、做好“中秋·国庆”节后的实验室准备工作

返校后,各二级学院及时对各实验室及重点部位涉及设备设施重新启用、通电运行、环境通风、设备归整、实验耗材及登记本等方面的检查准备,保障实验教学的稳定运行。

六、其他事宜

1. 上交材料清单:

1)《常州工学院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3);

2)《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开放汇总表》(附件4)。

上述材料于92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syaq@oa.czu.cn,纸质版材料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实验与安全管理科301室。联系人:王文娟,电话:885101376137)。

2. 学校将对各实验室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再通知。

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要求执行。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pdf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

附件3:常州工学院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xls

附件4: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开放汇总表.xls

附件5:《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校教〔2021〕27号附件四.pdf


实验室管理中心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