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23〕54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学分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常工政教〔2019〕9号),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学分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的面向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赴国内其他高校或国(境)外高校研修结束返校后,或由于退伍复学、转学、转专业、转级、复学等学籍异动以及素质拓展等原因,可申请相关学分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时间及程序
(一)本学期第6-7周,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和学分升级。学分认定、学分升级的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并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包括校外课程研修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退伍军人证、素质拓展类的相关证书或文件原件等)
(二)第8-9周,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专业系主任和教学院长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学生的学分认定申请进行审核。
(三)第10-11周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批。
三、相关说明
(一)有关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和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请详见《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学分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附件1),关于学分认定中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附件2)。具体的操作流程请详见《学分认定(升级)申请(非校内课程)操作流程》(附件3)和《校内课程替代申请操作流程》(附件4)。
(二)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杨老师。联系电话:88510133(内线6133)。
附件1. 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学分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常工政教[2019]9号.pdf
附件2. 有关学分认定的补充说明.docx
附件3. 学分认定申请操作流程.docx
附件4. 校内课程替代申请操作流程.docx
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