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3〕38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依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21〕72号)(以下简称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有转专业意向,且满足转专业管理办法第八、九条之规定的在校学生。
二、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相关工作信息汇总
(一)各二级学院拟定实施细则,并根据教学资源以及毕业生就业等情况,拟定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数,填写《二级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相关工作信息汇总表》(附件1),于第九周周一(10月30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二)教务处汇总各二级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相关工作信息,报学校审定后,于第十周周一(11月6日)前向全校公布。
三、学生申请与转出学院审核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第十四周周一(12月4日)至周五(12月8日)向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
2.若有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者,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视为放弃。
(二)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第十五周周五(12月15日)前将同意转出学生的相关材料递交至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并将《二级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报教务处学籍科。
四、选拔考核与结果公布
(一)一年级学生选拔考核的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选拔考核笔试大纲》见附件4。笔试时间暂定为第十七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的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一年级学生的面试、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的选拔考核由接收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组织。
(三)各二级学院根据选拔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的周二前将《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拟同意接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科。对于不同意接收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留存。
(四)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由学校审定后,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的周五前向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批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管理
(一)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转专业手续,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
(二)学生转专业后,课程修读、已修合格课程成绩与学分,由转入二级学院负责审核与认定。
(三)各二级学院收到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转出或转入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文教经管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文教经管类专业,应慎重考虑,仔细权衡自己是否具有转入专业的学习能力。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中外高校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原则上不可以转专业,赫特福德学院学生仅可在学院内部专业间互转,两类项目和赫特福德学院皆接收校内其他专业转入。港澳台学生转专业工作由港澳台办公室负责解释,来华留学生转专业工作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
(三)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通知到全体学生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6。
(四)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联系人:华老师,联系电话:88510136(内线:6136)。
附件.rar
教务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