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4-02-28 浏览次数: 13

校教通〔2024〕7号


各二级学院:

为有效组织实验教学管理,确保实验教学稳定运行,根据学校实验教学管理和运行有关要求,现将本学期实验教学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请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实验教学任务表”(附件1)和本学院实验教学实际情况,填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安排汇总表”(附件2)。在填报附件2时,请与学院教学秘书及相关任课教师认真核对(特别是实验学时数、实验批次),不要漏报错报,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2.上述实验教学计划是以二级学院中心实验室为单位的,如果是外聘老师、企业导师、产业教授在本学院实验室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请在附件2下方的表格处填写。

3.实验课程不能合班,同一门实验课程请按班级、分组分开填报。

4.经二级学院核对和教务处审核后的实验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再改动。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请在此基础上制定实验课表,并在学期初、实验开出前在学院网站和橱窗内向学生公布。此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将作为二级学院教学条线年度考核的一项参考指标。

5.若涉及实验课程的调停课和更换实验场地,请提前2天填写实验课调停课申请单(附件3),由实验室主任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后,提交到教务处实践与劳动教育科备案。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322日前,将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到教务处实践与劳动教育科(行政管理中心306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wsj@oa.czu.cn

联系人:姜媛媛, 电话:88510140(内线:6140)。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实验教学任务总表(供参考).xls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安排汇总表.xls

附件3.实验课调停课申请单.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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