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4〕4 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调动一线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表彰在教学管理方面做出贡献的教职工,促进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推动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教学单位现分管教学、实验(实践)、创新创业负责人,各专业系(教研室、实验室)部主任,教务办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相关职能部门直接从事教学管理人员等。
二、评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品德高尚。
2.热爱教学管理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心为师生服务,注重管理育人。
2.认真落实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工作开展有序,教学管理科学规范,秉公办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3.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教学事务处理能力,教学管理成效突出,近三年无教学管理责任事故。
4.从事一线教学管理工作连续满2 年(含)以上。
三、评选流程
1.个人申报:2024 年3 月20日前,拟申报该奖项的教学管理人员请提交申报表(附件1)至所在单位。
2.各部门初评、推荐:2024年3月29 日前,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将推荐参加学校评选人员的申报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提交教务处综合科(行政管理中心310 室),同时电子版发送到jwc@oa.czu.cn。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
4.学校审定并公示。
5.学校发文表彰。
四、奖励
根据《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奖励办法》校教[2023]18号文件,学校给予本次评选的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每人800元奖励。
五、其他
1.有关单位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每个单位可以推荐1-2名。
2.本次评选的人数不超过20名。
3.联系人:许鹏,电话:88510137,邮箱:jwc@oa.czu.cn
附件1: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docx
附件2: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